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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戴宝江教授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
日期:2021-01-03  发布人:swhj  浏览量:831

202111日,《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国家标准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颁布实施。我校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戴宝江教授全程参与了该标准的制定工作,并获有关部门的好评。

《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该标准规定了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为我国农药行业首次发布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建企业自20211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311日起,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该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农药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水平,改善环境质量,促进农药制造工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

戴宝江教授是我校化工和农药方面的资深专家,经常参加市化工、轻工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和评标工作。这次参与《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工作,是应北京全华环保技术标准研究中心的邀请,加入标准起草组。一年以来,戴教授几次飞赴北京参加标准起草组的讨论会以及标准送审稿的专家预审会,抗疫期间则多次参加视频会议,包括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会以及多次起草组讨论会,并且代表起草组向技术审查委员会汇报标准编制情况。根据专家意见和大气环境司司务会要求,戴教授进一步调查了农药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测数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挥发性有机物储罐大小情况,在标准文本“农药中间体”术语的定义、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项目的设置、资料性附录A、资料性附录B,以及编制说明中标准的经济技术分析、起草组答复标准司务会后需要说明的问题等方面都有他的贡献。(图文:刘强;编辑:陈浩文;)


图 戴教授在专家预审会上汇报标准编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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