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之馨香精香料(南通)有限公司在南通职业大学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设立“德之馨”奖学金、“德之馨”助学金。经校企友好协商,确定“德之馨”奖学金、助学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奖助学金设立的目的
“德之馨”奖学金旨在奖励南通职业大学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习成绩优秀者或者学习成绩进步较大的同学,以激发同学们学习的热情,增强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促进校园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
“德之馨”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以促进他们自强不息,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设立“德之馨”奖助学金,也借此广泛宣传德之馨的企业文化,倡导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校企之间的合作关系。
二、奖学金助学金金额和名额
1、“德之馨”奖学金名额为6名,共计8000元人民币,奖项分布如下: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人;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人;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人。
2、“德之馨”助学金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0名,每人资助2000元,共计20000元人民币。
三、奖助学金的评定条件
(一)“德之馨”奖学金获奖条件:
1、学习成绩(40%)
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专业基础知识过硬、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以内。
2、综合能力(30%)
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种社团及学校组织的各项团体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并对自己的职业发展有着较为清晰的定位,渴望有所作为。
3、综合素养(30%)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无违纪违规行为出现。在企业实习期间,自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业绩表现突出。
(二)“德之馨”助学金评定条件:
1、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在校学生,成绩中等偏上,思想积极乐观向上。
2、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相关认定,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
(2)领取社会救济和福利的家庭学生(如孤儿、残疾人家庭)。
(3)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家庭经济状况恶变(如自然灾害影响,主要劳动力来源的家庭成员伤、残、病、亡等)且无其它经济来源的。
(5)有其它特殊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家庭学生。
四、奖助学金的支付和发放
1、德之馨以拨款方式一次性将款项划拨南通职业大学发展基金账户;
2、公司总经理或委托公司其他领导来我校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及证书。南通职业大学按照评定结果,将奖助学金分别打入奖助学金获得者指定的银行卡中。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德之馨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共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委员8人。委员会具体负责奖学金的管理、制定奖学金的评审流程、获奖学生的审核工作。
2、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后报德之馨香精香料(南通)有限公司核准。
德之馨香精香料(南通)有限公司
南通职业大学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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