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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专升本招生公告
日期:2020-06-09  发布人:swhj  浏览量:1709

南京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2020年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招生章程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和《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内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成[2019]5号),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和《江苏省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苏教社教〔20162号)的要求,加快培养现代产业急需人才,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成人高校招生体系,积极探索分类选拔、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成人高校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南京工业大学2020年成人高等教育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自主招生章程。

序号

专业

学制(年)

层次

学费

(元/人﹒年)

备注

1

化学工程与工艺

2.5

专升本

2200

校企合作

2

安全工程

2.5

专升本

2200

校企合作

二、招生对象

1、年满23周岁及以上(1996831日前出生)的一线在职员工。

2、校企合作,包括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包括我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等)相关行业企业一线在职工作人员。

3、经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的大学专科毕业生。

4、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1.1倍。

三、考生推荐、报名方法及报考费用

1、考生推荐。我校与艰苦行业、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相关行业企业、园区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参与行业、企业、园区制定推荐标准。行业或企业人事组织部门,根据我校分解到行业企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招生报名条件并结合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推荐考生名单,经公示(不少于5天)合格后,于2020815日前将《2019年江苏成人高等教育自主招生考生推荐表》(附件1)、《2020年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自主招生考生情况表》(附件2)报送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学院审核、汇总后,推荐名单在我校门户网站、企业门户网站或企业醒目的地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行业或企业人事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号码和本人手机号码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成人高校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jseea.cn)填报志愿,并在选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工作,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和志愿信息无效。

3、报名考试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2005]235号、苏财综[2005]65号文件规定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收费标准收费。报名费20元,考试费:专升本每门24元。专升本(考三门)考试生共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2元。

四、考核办法及时间地点

1、考核方法,我校采取自主考试方式,对行业企业推荐的考生进行专业基础、职业技能考核。并按招生计划限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专升本考试科目:1+X“1”“X”,总分300分)。

“1”(满分150分)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笔试。考试内容包含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科目,也可加入时事政治、职业能力、人文知识、信息技术等内容。考试复习大纲在我院网页(http://jjxy.njtech.edu.cn)公布

“X”(满分150分)为职业技能测试,面试。主要考核基本能力与素质、职业技能。考生持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或执业证书、荣誉证书,可以进行分数转换,面试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我校负责自主招生选拔考试的命题、考试组织、评卷等工作,并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综合评价。

2、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010月上、中旬。考核地点设在南京工业大学。

五、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单列计划,依据考核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确定择优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江苏省考试院审核。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计划、生源对象、招生章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南京工业大学、生源所在行业企业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在成人高校录取期间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凡经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改革项目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六、组织管理

1、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的成人高校自主招生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纳入年度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各市招考办负责对自主招生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所有考生的信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的成人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进行统一处理备案。

2、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我校成立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成教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法开展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详细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确保面向艰苦行业、校企合作改革项目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3、凡在行业、企业推荐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推荐考核入学试点资格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严肃处理。做出取消其入学资格的处罚。对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将视情节给予取消参加成人高校招生改革项目的处罚。

七、其它

本章程由南京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2020年江苏省成人高校自主招生考生推荐表.docx

                                            南通职业大学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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